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招聘纪委办公室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人,报名截止至2025年8月19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原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创建于1989年,前身是世界人工晶体中国天津培训中心,是由国际友人捐资建设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是天津医科大学唯一附属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学博(硕)士点、眼视光学博(硕)士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医院目前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也是天津市第五期重点学科、天津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生物样本库、天津市眼科质量控制中心、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所在单位。 ●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5年8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出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0:00至2025年8月19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知,报名须知将与招聘方案同时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人:殷老师 报名邮箱:ydykzhaopin@163.com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最迟于笔试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医院将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本次招聘不设改报环节。 (三)笔试 笔试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最迟于笔试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 笔试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如按上述1:3的比例确定名单后,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多名应聘人员,则多名应聘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之比达不到1:3时,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阶段出现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最迟于面试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面试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末位总成绩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阶段出现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及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由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未经我单位同意应聘人员未在要求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由政治把关审察、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和工作考察三部分组成。 政治把关审察、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失信情况等进行查询、调查。按照文件要求如查询、调查结果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工作业绩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工作业绩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及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及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ykzhaopin@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满足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来医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医院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规行为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医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 86428834 监督电话:022- 8642889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2025年8月8日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须知 各位应聘人员: 感谢您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欢迎您报考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招聘岗位。 经上级部门审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方案》自2025年8月8日起发布,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0:00至2025年8月19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方案》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各岗位的要求,根据自身年龄、学历、专业条件选报合适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形式及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ydykzhaopin@163.com。 (一)邮件“主题”须命名为“姓名+应聘部门+岗位编号+手机号码”。 (二)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须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附件名称为“姓名+应聘部门+岗位编号+手机号码”。 (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重复报名,如确需修改,请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并在邮件“主题”增加“第*次报名报名信息以此邮件为准”字样,例如“张*+纪委办公室+25204301+手机号码+第2次报名报名信息以此邮件为准”。 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名材料 (一)诚信承诺书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请打印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签字后扫描件。 (二)报名信息表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报名信息表,文件名称为“姓名+报名信息表”,上传EXCEL版。报名信息表各字段要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记载信息一致,务必填写准确。 (三)应聘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1.年龄要求: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要求: (1)取得中国境内学历学位证的,上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2)取得境外学位的,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认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不相符,须同时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课程表、成绩单、已发表论文或研究方向证明等,以上材料如为外文版本,请通过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版本,加盖翻译公司章后上传扫描件;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由就读学校按照《在学证明》(见附件)3.在学证明格式要求开具在学证明,上传盖章后扫描件,《在学证明》体现的“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记载专业完全一致。 3.其他要求: 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应聘人员所属党组织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提供盖章后原件扫描件。 (四)个人简历(个人简历中应体现以下信息) 1.“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2.“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3.“工作经历”:按照实际工作经历时间顺序填写,注明工作单位,非实习经历; 4.“参加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完成时间、排名及合同书关键页等; 5.“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作者排名及检索报告等; 6.“获奖情况”: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等; 7.“技能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请您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确保在报名邮箱中提交的各项信息和佐证材料 真实、准确。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经查实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2-86428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预祝各位应聘人员顺利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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